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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天津市塘沽区公开招聘医护人员简章

来源:
作者:塘沽区卫生局
日期:2009-04-22 14: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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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天津市塘沽区公开招聘医护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塘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按照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区人事局核准,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护人员1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㈠2008、200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非医学高等院校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毕业生也可报名);
㈡具有本市户口的往届医学高等院校毕业生;
㈢具有本市户口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二、应聘条件
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㈡身体健康;
㈢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㈣岗位条件要求学历为专科的,人员须为本市市区户口(包括市内六区、塘汉大及新四区);
㈤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岗位查询详见《2009年天津市塘沽区公开招聘医护人员计划表》。
四、报名办法
㈠报名时间
2009年4月28日(周二)至4月30日(周四)
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
㈡报名地点
天津滨海人才市场(塘沽区杭州道1400号)
㈢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由亲属代报)。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交纳报名费10元、考务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的应聘人员持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免收考务费。
4、应聘人员必须按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虚假信息,立即取考试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凭据于2009年5月8日(周五)9:00—16:00在天津滨海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外地考生也可于5月16日领取)。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测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岗位条件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符合条件者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笔试时间:2009年5月17日(周日)(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在塘沽区人事局网和天津滨海人才网、塘沽卫生信息网公布,并在天津滨海人才市场张贴。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塘沽区人事局网和天津滨海人才网公示7天。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办理有关手续或签订就业协议书,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岗位实行执业注册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的,应聘人员自聘用后两个考试周期内不能取得相关执业注册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所报岗位聘用的人员,其他单位相同岗位有空缺,经区人事局批准并征得本人同意,塘沽区卫生局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成绩进行调剂。
咨询电话:
塘沽区卫生局:022-66897379 联系人:刘老师 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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