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在塘沽区卫生系统内公开选拔部分
医疗卫生机构副职领导干部的公告
为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需要,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经卫生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卫生系统内公开选拔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副职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考的职位
面向全系统公开选拔8名医疗卫生机构的副职领导干部,即:塘沽区传染病医院副院长、塘沽区口腔医院副院长、塘沽区杭州道医院副院长、塘沽区新港卫生院副院长、塘沽区北塘医院副院长、塘沽区胡家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塘沽区中心血站副站长、塘沽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二、 条件和资格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
(二)应具备的资格
1. 具有卫生系统正式职工身份,且有5年以上工龄;
2.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
3.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部分职位的具体要求
报考塘沽区中心血站副站长的应当具有检验专业技师以上技术职称。报考塘沽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的应当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身份。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7年10月上旬(另行通知);2.报名地点:塘沽区卫生局党委组干科(塘沽区营口道734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B座1906室);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及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2张。
联系电话:66897368 联系人:杜健
塘沽区卫生局党委组干科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