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工作办事程序

                                  

一、科技工作

1、新技术引进:

填补市空白新技术:每年市卫生局3月、8月两次受理。

申报程序:新技术引进是指学习消化防病治病、促进健康的新方法、新手段,并且申报项目是已完成的引进新技术,应用效果明显高于目前广泛应用的同类技术,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 益。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技术引进报告(一式两份)、《天津市卫生系统引进应用新技术填补市空白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初审,区卫生局对上报材料进一步审核并盖章,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市卫生局科教处。每一项申评审费100元。

2、科研项目:

(1)成果鉴定:科研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书写《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同时到医学信息部门进行查新检索并出具《查新报告》填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中有关内容,由市卫生局或区科委组织鉴定。不定期鉴定,鉴定费100元。

(2)成果认定:

申报范围:

近三年在国内外权威杂志发表并已被引用或应用的论文。需准备的材料:发表的论文(一式三份);被引用或应用证明(一式三份);《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鉴定初审表》一份。

凡授予并已实施或应用的专利,需准备的材料:专利有关材料及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实施或应用证明(一式三份);《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鉴定初审表》一份。

凡正式出版的科技专著或科普图书,需准备的材料:科技专著或科技图书一册;科技专著引用、发行情况(一式三份);《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鉴定初审表》一份。

凡已取得国字正式标准号的各类标准,需准备的材料:各类标准的有关材料(一式三份);标准实施应用情况(一式三份);《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鉴定初审表》一份。

已达国内先进水平的应用技术,需准备的材料:技术研究报告(一式三份);《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鉴定初审表》一份。市卫生局每年3月、5月、8月和11月四次受理,初审费70元。

二、继教工作

1、继教项目申报:由具备资格的项目单位填写《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由区 卫生局初审后报市卫生局继教办公室审批(省市级项目)。国家级继教项目则通过市卫生局报卫生部审批,每年7月受理国家和省市级项目。

2、继教学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级继教项目的学习(或参加学术会、科研项目研究、发表论文等)取得学分证或相关材料后,交给本单位负责继教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继教档案并填写《继教培训管理手册》。每年9月由个单位负责继教的工作人员将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教学份情况报区卫生局科教科输入微机汇总,科技科将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市卫生局继教办公室领取《年度继教合格证》,然后下发各医疗单位。